答: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
(一)残疾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
1.《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两份,两寸残疾儿童照片2张;
2.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市残联认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儿童《靖江市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残疾儿童参加医疗保险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监护人身份证明;
6.根据康复训练需求提供其它材料。
(二)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残联初审,并发放《靖江市17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救助审批表》,初审通过后出具转介手续。
(三)市残联对申报情况复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转介单,进入定点康复机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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