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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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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72号)、辽宁省财*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辽财非[]45号)、《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征收*策的通知》(辽残联〔〕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葫芦岛市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审核与申报缴费工作通告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审核

(一)年度审核对象

葫芦岛市行*区域内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二)年度审核时间年6月23日至7月日的工作日期间。(三)年审负责部门.市级审核单位:葫芦岛市民*事务服务中心-残疾人事业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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