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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精神残疾员工是否属于税法下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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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策问题的通知》(财税〔〕70号)通知中,残疾人员的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残疾”?


  


  答:《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策问题的通知》(财税〔〕70号)第二项规定,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根据上述规定,文件中所称的残疾人应当包括精神残疾。

来源:每日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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