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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符合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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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14)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减少儿童残疾的发生,市残联和市卫计委联合出台了《遂宁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实施方案》。我市将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对0-6岁儿童中在视力、听力、智力、肢体、孤独症等疑似残疾、高危的儿童开展筛查,进行评估、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康复救助。

疑似残疾孤独症也在筛查范畴


  “筛查的目的主要是对全市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减少儿童残疾的发生。”市残联副理事长何昌勤介绍,本次筛查中,市残联和市卫计委将逐步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推进信息共享,加快推动残疾儿童筛查、转介、康复救助等服务信息共享。


  本次筛查主要对0-6岁儿童中在视力、听力、智力、肢体(重点是脑瘫、足内翻、足外翻、O型腿、发育性髋关节脱位、烧伤患儿矫形、小儿麻痹后遗症等)、孤独症等疑似残疾、高危的儿童开展筛查,进行评估、鉴定。

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开展初筛


  据了解,本次筛查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包括初筛、复筛、残疾评估鉴定等程序。整个过程,信息严格保密。


  初筛由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对发现残疾或疑似残疾的儿童,出具《四川省0-6岁儿童残疾筛查转介表》,转介至县级以上复筛机构进行复筛。


  复筛则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区(县)医院等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复筛过程中仍无法确诊的儿童,开具《四川省0-6岁儿童残疾筛查转介表》,转介至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评估诊断。对已筛出的疑似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和随访服务。


  医院、医院暨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0-6岁残疾儿童评估鉴定机构。如果市级无法确诊的,转介至省级定点评估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诊断,并进行信息反馈。

多个项目救助残疾患儿


  针对筛查中发现的符合条件的残疾或疑似残疾儿童,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康复救助。


  值得提醒的是,救助前须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区县残联提出申请,逐级审核过后,就可以享受对应的救助*策。救助项目包括聋儿(助听器)验配及康复训练,聋儿(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训练,脑瘫、智力、孤独症康复训练,肢体矫治手术,假肢、矫形器装配,辅助器具产品适配及四川省专项扶贫残疾儿童救助项目等。


  此外,残疾儿童的基本信息、康复需求及服务落实等情况将录入“四川省‘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信息平台”,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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