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听障儿童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帮助他们重建听力,回归有声世界,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精神,县残联继续开展实施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
有人工耳蜗救助需求并在《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提出救助申请的重度聋儿。
二、救助对象条件
——1-17周岁(未满18周岁)
——具有望都县户籍
——符合《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年版)》(中华医学会编制)适应症和手术指征。
——救助工作的其他要求。
三、救助模式
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为其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一套;按平均每人元补助术后一学年的康复训练费,(拨付给康复定点机构)主要用于术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及康复教材等。
四、工作流程
家长登录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