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要求:1、补贴对象
沈阳市户籍,在就业年龄内(男性16-59周年,女性16-54周岁)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以自主创业为就业渠道,且在申报补贴资金期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残疾人。
2、对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残疾人,给予上限不超过元的补贴的资金。
3、申报时间:年4月28日-5月19日
4、申报基础材料:
身份证、残疾人证、填报《补贴申报课认定表》、固定经营场所证明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体事宜咨询街道
联系人: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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