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一个实际案例
刘某本身无残疾
但听说办了残疾人证可以享受低保
而且还有补贴
于是刘某在肢体无残疾的情况下虚构事实
办理了肢体二级残疾人证
年7月至年3月期间
他以残疾的名义共
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余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余元
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回
法院判决结果:1.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裁判理由:被告人刘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已退赔全部赃款,综合作出以上判决。
律师说法
刘某在明知自己无残疾的情况下,为了骗取低保及残疾人补助等社会保障待遇,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的方式了办理残疾人证,最终达到了骗取社会保障待遇的目的,刘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条诈骗罪的要件。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深圳残疾人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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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虚构残疾办理残疾人证,骗取补贴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