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残疾人群体能否如期摆脱贫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稳就业和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保障残疾人生产生活,但作为弱势群体,残疾人面对疫情冲击时较其他人群更为脆弱,受疫情影响更大,部分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下滑,残疾人就业和脱贫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各项工作。
二、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一)坚持应保尽保和分类施策。
各地要密切